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7日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指出,企業是創新主體,要實施支持企業創新的階段性減稅政策,并且明確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一是對高新技術企業在今年四季度購置設備的支出,允許當年一次性稅前全額扣除并100%加計扣除,且地方和中央財政進一步予以支持。二是在今年第四季度,對現行按75%比例稅前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的行業,統一提高扣除比例到100%,鼓勵改造和更新設備。三是對企業出資科研機構等基礎研究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并加計扣除。
政策解讀
高新技術企業第四季度購置設備支出允許100%加計扣除
在此之前,高新技術購置設備的支出如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可在購置當年一次性稅前全額扣除,但只有用于研發的器具設備的折舊費用允許加計扣除。本次政策將高新技術企業加計扣除折舊費用范圍,由于原來的用于研發的器具設備擴寬至所有第四季度購置的設備的支出,且加計扣除比列為100%。
對于企業來說,一次性扣除政策主要是起到遞延繳稅的效果,但可能會增加企業稅務管理工作量,即:雖然稅務上允許一次性扣除,但如會計上仍按年限平均法逐年計提折舊費用,則會產生暫時性稅會差異,需要在固定資產使用期間逐年進行納稅調整,因此實務中享受該政策的企業的比例并不高。而加計扣除100%則是指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允許按該設備的購置支出的200%進行扣除,這對于企業來說將產生明顯的節稅效果,更有利于刺激企業加大設備投入與更新改造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統一提高至100%
在此之前,企業從事研發活動發生的符合稅法規定的研究費用允許稅前加計扣除,其中:制造業、科技型中小企業適用的加計扣除比例為100%,其他企業為75%。本次政策將制造業、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統一提高至100%。新政策將進一步促進企業在四季度購買更新設備,更好實現技術成果轉化。
企業出資科研機構等基礎研究指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并加計扣除
在此之前,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并不包含企業出資科研機構等基礎研發支出。本次政策將該項列入加計扣除的范圍,但具體哪些基礎研發支出允許加計扣除,是否存在限制性條件,建議企業密切關注后續正式發布的法規政策。
應用建議
上述政策均為階段性減稅政策,且有效期截止2022年12月31日。時間緊、任務重,建議企業密切關注后續有關政府部門正式發布的法規政策,提前做好稅務規劃與業務規劃,以便在今年及時、合規的搭上這趟稅收優惠的順風車。